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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這個世界充斥著不同型式的測試文或者分享文,不管背後有沒有目的


但是類似這樣的文章,對於車友來說究竟參考價值有多大,確實值得商確


基本上會問的人多半屬於資歷比較淺的車友,因此被影響的可能性就更大


所以,應該如何去看待測試乃至於分享這一類的文章?應該是要有個基準的


以下的這篇文章是一個非常有經驗的車手的一些想法,寫出來供大家參考


 



一直以來,似乎都是我在說給別人聽,很少有人說給我聽的


不過,在那天遇見的這位車友,卻完全不是這麼樣的一個人


 



他非常有自己的想法和熱情,對於他所有疑問的東西, 他會不斷的求証


我覺得,當天他告訴訴我的一些事情,是有必要在這裡寫出來的


 



我想寫出來的原因一方面不能掠美, 一方面是他認為這樣對讀者比較好


老實說從南方流浪客寫的那篇測試的條件之後, 對於這個議題談的人不多


 



但是,就象這位朋友所說的,如果不知道是在什麼情況下做的測試


甚至我們也不知道測試者本身的條件是什麼?怎麼知道值不值得「 參考」


 



其實,在對話過程中我告訴他,我沒有說我是「專家」「 車騎得有多好」


基本上任何「廠商」可以是專家, 可以對於別人的意見提出看法,但我不是



我只是一個喜歡車的人,所以我才叫「只瘋車」, 我寫的也只是給大家「參考」


 


我不是寫了嗎?文章是自己意見,認為是妖言惑眾的人可以不用進來



但是,這位朋友認為你寫了就是一個記錄,總是會有人看, 應該讓別人了解


如果對於你的條件並不清楚,那麼就象某些人測試寫得飛天遁地, 應該打屁股





所謂測試意義多大?


基本上測試如果不是用卡踏,而且沒有比較長的距離去試驗各種情況


他認為,那麼這個測試本身的參考價值就有限,非常可能會誤導別人


 


因為看你部落格的人並不清楚你的程度有多少,如果他全盤相信呢?



老實說,這樣的講法對於我來說,是我過去沒考慮過的, 聽起來有些沉重


 


就象他在對話中也談到,他對於不是選手能不能真的騎出那些強度 他存疑



對於他的話如果我刻意擴大解釋的話,應該是一般人所謂的測試「 有多大意義」


 


因為對於某項產品的極限值你根本就騎不出來,所以測都是「 主觀的感覺」



雖然我個人感覺「所謂的選手條件也未必一至」 但我不能否認選手比我們要強


所以他的測試強度一定會比我們要來得好, 結果也會比我們趨近於事實


 


簡單來說就是,和一般車友相比, 選手的測試結果一定是會比較有價值的



我想,他的講法讓我忽然體會一件事,零異上的爭端根本「 沒有什麼意義」


 


因為,多半的人都應該算是「分享文」而且是不清楚狀況的分享文



當然對於「做廣告」來說,選擇「戰略性的模糊」其實有其必要性


 


但是真的能象他一樣,對於某些文章有多少參考價值能懂的人有多少



我豪不懷疑他絕對是一個哪些文章值得參考,心中自有定見的人


 


但是,雖然他很謙虛的沒有引述到別人的例子, 但是我認為他說得沒錯



雖然現在不管是公眾論壇或者是私人部落格中,都有所謂的「 分享文」


 


但是如果別人把你的分享當成是「測試」時,有必要說清楚「 測試條作」



這樣的條件當然就象南方流浪客當時所列舉的一樣,應該是要「 越清楚越好」


 


所以不管是測試者本身‘器材的情況乃至於是那個路段多少路程, 都應該清楚


這樣別人才可以根據你所列舉的情況,了解你測的數據「 有多少參考價值」



老實說,我對於他所談到的觀點,我非常認同,當然也對我自己「 打屁股」


 


因為至少就他的觀點來看,我的下坡如果談側向剛性時「 就沒有參考價值」



因為我通常是大力夾著煞車夾器過彎,那只是在測「會不會燒框」


 


至於如果要測側向剛性的話就根本沒測到,而且我下坡的速度也不快


既然你下坡速度不夠快,所以,我所測的數據的強度也會很有問題


 



數據不應擴大解釋



所以,就他的觀點來看,如果我之前寫過測試文的話, 而且是我測的話


那麼,他對於我所得到的結論不是來自於共同測試者而是我自己的話


我應該很清楚,這樣的「測試數據本身」不應該做任何「擴大解釋」


 



我想,這位車友對於我的批評應該是十分的公允,而且是一針見血的


因此,如果車友看到我過去的「分享」或者「測試」文, 應該要打折來看


 


雖然我從來沒有把自己當成是「專家」而且寫的文章只能算「報告」


但是用一個比較嚴謹的觀點來看,我的文章都寫得太「鬆散」了一些


 



說得現實一些「我們都不是車手」,所以我們的觀點「 有效性應該有些保留」


如果我們真的想寫到「有些參考價值」那麼絕對不可以做「 擴大解釋」


就象做科學實驗一樣,你要測的是什麼,那麼就針對那項做就好了


文章是智慧財產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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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TUAN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