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在回台北的路上,接到編政組來的電話,要我在文件上簽名
我在想,又不是中了什麼樂透彩,幹嗎要我簽名?
搞了半天是法務室轉來的文件,因為某天登的新聞,偶被連座
我心裡想「x」新聞又不是偶寫的,幹嗎我會列入被告
當然這件事,讓我想起了最近在零異上面的一檔鳥事
因為一則「來路不明」的消息,航x決定對某位某友提告
查証是一種責任
想當然爾,對於流年不利犯太歲的航x來說,這件事很顯然又會蓋大樓
但是,如果天底下都可以隨便想登什麼就登什麼,完全不用查證
那麼,我看台灣的媒體大概會被告不完了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有著新聞自由的保障,不表示你可以不用查證
也就是,你如果登了來路不明的新聞,而侵犯到「當事人」的權利
那麼你不被告的話,在我們這些搞新聞的人來說-----才怪
大家可能不知道一件事,阿扁時代,採訪的記者有人都會帶錄音筆
為什麼?因為很多新聞根本就是拿來當試探氣球的
那些被拿來當盤子放空氣的人,最後被採訪對象倒打
因為他會說: 這根本就是記者亂寫,他根本就沒這樣說
在新聞界都已經學得要留下証據,以免被告的時代裡
我不懂為什麼有人會把刊登新聞不用查証這件事,視為那麼理所當然
我一直在想一件事,這個世界很多人喜歡看熱鬧,對一些事情發表看法
對於這樣的熱血,我沒有什麼意見,但是如果動作本身會傷害別人時
你是不是應該要保留一下,不要那麼熱血,如果當事人是你時
你會對於那個熱血的對象,也能那麼的好象要維護言論自由嗎?
這些年來老實說我學得不太看電視和報紙
因為當我懂的越多的時後,其實我自己會變得更心虛
因為,我很清楚,很多人只是到此一遊,二十分鐘的採訪就撰搞了
如果寫的是好的,那也就罷了,但是如果寫的不好的呢?
人該有同理心
新聞界的前輩常常說一句話:要當心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過去,確實有人因為新聞報導的語意不善而自殺的例子
今天很多人都不需要責任的振振有詞,講難聽是因為當事人不是自己
就算我們認為----我又不是記者,我只是看到消息所以做了一個鏈接
但是,這很可能是因為這個消息無傷大雅或者沒有傷害到別人
但是如果這個報導是有利害關係的呢?
老實說,如果真的是善意,何不直接寄到航x的公司網站,讓他們知道
如果航x公司的人根本就不上零異,那麼原本想「告知」的目的達到了嗎?
別只責人不責己
我記得在我們很小的時後,就被教導不要傳遞不實的訊息
當然有人會說;我不知道那是一則不實消息,既然你沒有判斷力—又何必傳遞
很多人現在對於提告的事覺得沒有水準
其實那是因為當事人不是自己,如果換成是你---你告不告
對於政治人物我們常說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
但是,對於這些聰明的選民來說,你真的比這些政治人物好到那裡
我寫這一則沒有要袒護誰的意思,但是新聞要查証,這是不爭的事實
你或許說我沒有這個義務,但是這樣沒有同理心的值得尊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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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証應該是這樣的
航翊歐洲代理來函
Hello Mr. Liu,
Some of my customers send me your blog.
How's going?
I found a freak website about RT-050A.
I had send the information to Steve last month.
But no one can answer me.
What is your comment?
http://equinox-sucks.yolasite.com/
Milan
E-MAIL: info@equinox-bikes.eu
航翊李總的回覆
RT050A has never sold outside of Taiwan.. Please tell us where and why this website posts such a story. We will definitely sue this guy for faulty information.
I AM VERY SERIOUS ABOUT THIS.
很明顯的,歐洲代理對於這個訊息是有疑問的,但是並沒有貼到不必要的地方
而航翊李總的回答,也非常的訊速,這個查証和回答,應該是無可置疑的
我們說謠言止於知者,那麼這應該是最具參考價值的訊息---但是謠言止了嗎?